法惠企航——德恒青岛刘宝纯律师受邀开展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》专题法律分享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6号公布的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46号令”)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,2018年公布的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37号令”)同时废止。相比于37号令,46号令的追责范围更全面、责任界定更清晰、监管要求更严格,对国企合规经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与合规履职能力。作为青岛市惠企法律服务团队成员,未来,德恒青岛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,不断优化惠企法律服务举措,以专业法治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律师介绍:
刘宝纯
北京德恒(青岛)律师事务所
党支部书记/副主任/高级合伙人/律师
刘宝纯律师,山东省优秀律师,现任青岛市企业合规研究会理事,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,青岛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,青岛市律师协会执业与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主任、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刘宝纯律师擅长企业拯救与破产、公司法、企业合规、公司控制与治理、企业风险防范与处置、争议解决、刑民交叉等业务,先后为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、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300110)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688556)、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、青岛市物业管理协会、青岛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、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、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。
执业证号:137021998109606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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